长春市深入开展交通乱象整治,市民可对交通违法行为“随手拍”, 你怎么看?
可以更方便些,现在是发到邮箱,未来可以利用APP和微信号,手机实名注册,随时拍照上传,根据处罚结果可以给予一定的话费奖励,调动群众参与积极性。城市管理也应该有全市统一的APP,避免信息孤岛。
社会保障机制没有完善,就跟随着管理提升,这代表着什么,强制?强压?管理要靠实践,都别在办公室吹空调,听汇报。领导们!你们没责任心去对待,你们的下属也一样。搞好道路交通从块到面要有层次的去部署,面对发展不够完善的道路交通应该从实际出发,如何改善路面和路面的秩序,一味的从单层次压制着手,会引起社会的多层多方面的不同反映,覆盖性的管理就会形成二层皮管理,管理套管理,长时间管理就会失去管理效应。硬性和强制要求没有错,但要合理,平衡被动和主动双方的关系,缩短之间的差异,这样管理起来效果才能均衡大部分的群体。例如,目前关注的礼让行人。就是行人与车辆之间的关系,一味的压制机动车避让,一味的追究机动车责任就是管理过激行为。现在的路人有很多对车辆存在无视感,走路看手机听歌听溜号现象,对自己都没有保证安全意识,人行红灯依然无所畏惧。因此,应该增加人行信号和宣传人行道路安全规范,对非人行区域责任划分做出明确要求,才能使车辆与人行管理缩短距离。
基础设施不完善,我指的的基础设施是过街天桥,还有红绿灯的投放量。北京基本上靠的是过街天桥,人基本不在马路上行走,还有,有的地方根本就没有红绿灯,都是靠驾驶员自觉遵守不太现实,长春基本就没有右转灯,都是人和车抢着过马路,这也不太合理。行人这一块也应该有个规范,不能什么事都冲着机动车说话,我在火车站附近,就是轻轨终点那得人行横道上就看到过,车都堵到转盘了,还在那礼让行人呢,有一对年轻男女,就在人行横道上搂搂抱抱的,慢慢悠悠的过马路,这种行为不应该制止吗?谁去管?有的人不自觉!我觉得什么法律法规都应该是双方共同遵守,也不是强制单方面遵守吧?
如何用手机随手开电子收据?
2、先获取电子收据,在“我的微单单”下点“获取“后,出来共用的单据样式,可选取你需要的单据样式,再获取单据数量。另,可以定制个性化单据样式。
3、获取了单据后,可看到你获取的单据还有多少数量是空白可用的。点击单据那一行,就进入填写界面。
4、填写完单据内容后,点击下方保存按钮即可。如果需要改修改,点击右下角带笔的图标即可以修改单据,但如果已发送出的单据是不可再修改的。
5、单据填写确定后,可选择短信、邮箱、微信给客户发送出去。
6、发送出去后,单据不可再修改。
随手拍路边停车算什么违章?
属于乱停乱放。1.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的,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粘贴违法停车告知单、利用电子监控设备记录违法行为,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,可以将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指定地点停放,对违法驾驶人处20-200元罚款;
2.机动车违反规定临时停车的,处20-200元罚款;
3.机动车在设有禁止停车标志、标线的地点停放车辆或临时停车的,处100元罚款,记3分。